(已结束) 招标公告-YB2024-006-研发大楼南楼607-608设计装饰项目
YB2024-006-研发大楼南楼607-608设计装饰项目
招标公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研发大楼南楼607-608设计装饰项目
1.2 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1333号
1.3 招标内容及范围
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研发大楼南楼607-608平面布置图(附件1),实施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的图纸送审、报建、质监站验收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完成满足审图要求的设计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暖风、给排水、电力、弱电等专业施工图;施工现场配套服务,包括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和附属配套工程设计等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1.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工作日8:00-17:00不能进行有噪音作业)。
1.5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完成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0%。
(2)结算审价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
(3)质保期后结清余款。
1.6 验收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扣除合同价款的5%作为罚款。
1.7 ★质保期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2年。
2. 资金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3.1.1 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3.1.2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3 其他资质要求:
3.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3.2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3.3 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3.4 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 投标价格
4.1投标价格
4.1.1各投标单位所做的投标标书中必须标有单价和合计价,报价汇总表中应包括设计费用、施工设备、劳务、开办费、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含履约期间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发现未报项目招标人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一旦中标,除非方案双方确定后因招标人原因修改,否则一律不予追加支付。
4.1.2投标单位应在踏勘现场和答疑会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本招标工程范围基础上进行投标。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中标后文明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4.1.3由于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因素(如原有设施维护费、施工采取的措施费等一切施工所必须的因素)都必须包括在施工总报价中。
4.1.4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中涉及的措施费用应包含在总价内。
4.1.5此次招标为总价包干。措施费为固定包干费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4.2 报价依据
投标报价采用清单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照16定额计取。
4.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计价币种全部采用人民币。
4.4 重要说明
4.4.1 招标内容委托合同采用闭口包干价方式(除招标人要求修改外,因招标人修改或设计变更导致金额变动的,需送第三方审价后确定结算价)。
5. 投标文件的语言
本招标项目规定采用的语言全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语:“汉字”。
6. 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部分内容(不限于,但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汇总表(附件1);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授权时);
工程商务报价书;
工程计划;
工程图纸;
项目部成员名单;
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的满足程度和总计划的科学合理性;
现场施工人员、工程安全的保证措施,达到文明施工工地的措施;
商务和技术偏离表,若未提供偏离表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
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按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和GBQ文件各一份,以U盘形式拷贝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盖有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果出现涂改和行间插字时修改处应盖有法定代表人印鉴。
8.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和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1 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含有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分。
8.2 投标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包封上都必须写明:
建设单位: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研发大楼南楼607-608设计装饰项目
投标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8.3 投标文件的投送地点:
各投标单位自行带入投标会场或快递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1333弄北楼6楼。
9. 投标截止期
9.1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交招标单位。
9.2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退回投标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不能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1. 招标日程安排:
11.1. 公示
定于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5日在“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
联 系 人:刘星宇
电 话:19602185689
E-mail:lxy @cspi.net.cn
11.2. 招标文件发放
定于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8日8:00~16:00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报名,招标单位在研发大楼北六楼或通过邮件方式向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发售标书。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准备:
a.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b.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1333号
联 系 人:刘星宇
电 话:19602185689
E-mail:lxy @cspi.net.cn
11.3. 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需要自行踏勘提前一天预约。
11.4. 招标文件提疑:2024年7月8日中午12:00时前,要求各投标单位将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加盖单位图章)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提交至招标单位。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1333号
联 系 人:刘星宇
电 话:19602185689
E-mail:lxy @cspi.net.cn
11.11. 招标文件回答及补充招标文件发放
2024年7月8日下午17:00时前招标单位将所有投标单位的提疑问题给予书面统一解答,并邮件至所有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其他时间也可对于招标文件提出答疑,但招标人在7月8日后不作书面答疑。
本次书面答疑时不提供问题来源,仅作问题的答复。
联 系 人:刘星宇
电 话:19602185689
E-mail:lxy @cspi.net.cn
11.6 送标、开标会议
定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9:30。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1333号 (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召开开标会议,当场启封投标文件。
联 系 人:刘星宇
电 话:19602185689
E-mail:lxy @cspi.net.cn
由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投递标书(包括领取的全部图纸资料)。
11.7. 评标
定于2024年7月15日起评标,评标组对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按评标办法进行评定并确定中标单位。
上述招标程序和日程安排若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